5月20日凌晨,主持人汪涵通过其工作室官方账号发布声明,就其担任电影《监狱来的妈妈》出品人一事作出回应。
声明中,汪涵承认自己未对该项目背景及内容进行充分尽职调查,因“疏忽”同意挂名出品人,并向公众表示深深歉意。他强调,自己没有参与影片投资,已与片方解除一切关联,该片后续所有版本中不再保留其出品人署名。

这份声明发布的时间节点,正值这部原定5月30日上映的电影陷入舆论漩涡之际。
汪涵在声明中写道,自己同意挂名出品人的初衷是“扶持文艺创作”,但没有对项目做足够的背景核查。他表示这件事是一个深刻的教训,会引以为戒。同时,他明确表态“坚决尊重司法判决,维护司法尊严”。

与这份声明同时公开的,还有一份由片方上海至久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出具的确认函。这份确认函的落款日期是5月16日,也就是汪涵公开发声的前四天。
确认函中写明,自出具之日起,电影《监狱来的妈妈》在所有版本中——包括院线公映版、网络播出版、海外发行版以及各类宣传物料、衍生产品——将永久删除并不再保留汪涵的出品人署名及任何相关身份标识。同时,汪涵不再享有出品人身份对应的任何权利,也不承担影片后续制作、发行、运营过程中的任何责任与义务。
《监狱来的妈妈》原计划在5月30日上映。影片宣传时称这是一个“真实故事改编”的作品,讲述一位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的女性,经历十年牢狱生活后出狱,通过自立获得婆婆谅解并与儿子修复亲情的故事。
但这一宣传口径与公开的司法文书存在明显出入。判决书显示,当事人是因琐事持刀杀害丈夫,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5年。这与片方对外宣传的“反抗家暴失手”“服刑10年”存在多处不符。

有网友指出,片方可能存在美化犯罪行为的情况。这一质疑在网络上持续发酵,最终将影片推向风口浪尖。
该片主演赵箫泓在影片宣传中被描述为“本人真实出演”。据电影编剧秦晓宇此前接受采访时透露,赵箫泓在监狱服刑期间就参与了拍摄。秦晓宇称,项目从2018年6月开始筹备,为获得进入监狱采访拍摄的批准,做了大量申请和办理手续的工作,最终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与支持。他最初的想法是拍摄一部关于监狱的纪录片,通过真实的影像记录监狱、狱警和服刑人员。
截至5月19日,赵箫泓的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已显示无法被关注,账号内容也被全部清空。
2025年9月,该片曾在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举行全球首映,赵箫泓获得了电影节最佳主角银贝壳奖。
除汪涵外,演员姚晨此前也因这部电影受到关注。5月10日母亲节当天,姚晨曾在微博转发该片预告片,配文称赞这是“我看过最勇敢的‘演出’”。随着争议持续发酵,姚晨于5月17日删除了那条宣传微博,其工作室随后发布声明称对影片相关背景缺乏充分了解,同时否认姚晨参与该作品投资的说法。

受舆论影响,影片的排期情况出现变化。5月18日下午,片方相关负责人回应称,受影片连日引发的网络舆情影响,原定档期可能面临调整,暂未确定。
5月19日上午,国家电影局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,已关注到相关情况,正在进行后续处理,其他情况暂不方便告知。
据国家电影局官网信息,该片此前已取得公映许可。影片于2021年在上海市备案,备案单位为上海至久影视传媒有限公司、北京盛世唐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、北京光年意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、上海大象伙伴企业发展集团影业有限公司。
截至发稿,该影片后续是否如期上映,尚无进一步消息。片方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影片主创目前暂时不便接受采访,后续情况可关注官方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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