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TV-6《中国电影报道》最近做了一期专题,主题是"严打影视行业网络舆情敲诈"。节目没有泛泛而谈,而是把演员檀健次在拍摄《何不同舟渡》期间遭遇的大批量抹黑,作为典型案例搬上了荧幕。节目给出的定性很明确:这不是普通网友吐槽,是有组织的"舆情敲诈"。

事情的起点在檀健次接拍《何不同舟渡》之后。剧集还没播出,网上就开始涌现大量内容高度雷同的负面文章,集中攻击他"在剧组话语权过大""剧会烂得不能看"。这些文章发布时间高度集中,文案模板几乎一模一样,账号之间联动扩散,节奏整齐划一。有人用AI技术伪造了聊天记录,配上断章取义的采访截图,在剧集拍摄、艺人活动等关键节点密集投放。
这套操作背后有一条完整的牟利链条。不法分子先通过矩阵账号批量散播不实信息,制造舆论压力,再以"付费删帖"或所谓"护剧服务"为名义,向艺人团队和影视剧组勒索钱财。说白了就是"先放火再卖灭火器"——先把负面舆论炒起来,再拿着灭火器上门谈价钱。
浙江杭州、福建福州、广东河源三地警方近期相继破获了涉文娱领域的舆情敲诈案,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。据节目披露,其中不乏实际控制多个百万粉丝账号、专门针对热播剧和流量明星造谣敲诈的犯罪团伙。

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梦杰在节目中指出,这类行为虽然属于"软暴力",没有肢体伤害,但借助网络平台散布负面信息、制造舆论压力,致使被害人基于恐惧或心理强制状态被迫交付财物,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。娱乐法专家李振武则提到,两高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: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、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,威胁、要挟他人,索取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的,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。
更关键的一个信号是,2026年7月启动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,"舆情敲诈"被单列为重点打击的新型涉网黑恶犯罪。这意味着这类行为不再只是"行业乱象"层面的问题,而是被提升到了扫黑除恶的高度来处理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视听研究室主任冷凇在节目中评价,这类无端抹黑"混淆了公众认知""扰乱了行业秩序",让深耕艺术的文艺工作者承受无端非议,消磨创作热情。羊城晚报的评论也指出,正常的作品批评和恶意造谣有本质区别——批评是为了让作品接受公众检验,造谣是先制造一个未经证实的负面结论,再利用传播规模影响公众判断。

檀健次本人在整个事件中的应对方式是保持沉默,不辩解、不炒作,把精力放在拍戏上。他在长春电影节红毯上与朱一龙同台亮相,状态稳定。《中国电影报道》这期专题播出后,"六公主曝光檀健次遭有组织攻击"的话题冲上热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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