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人汪峰在访谈节目中直言:“太多的创作者是拿不到报酬的,只有最先一开始的买卖。”这话揭开了创作行业的老底:原创者费心血做作品,只拿到一笔一次性买断钱,作品爆红后的巨额收益,全被平台、中间商赚走,自己分不到一分。汪峰深耕音乐行业数十年,这话不是随口抱怨,是千万创作者的困境,也是行业版权机制的漏洞。
汪峰说的“一开始的买卖”,就是版权买断。创作者把作品使用权一次性卖给机构、平台或中间商,拿一笔固定钱后,再无权享受后续收益。这种模式在音乐、文字、设计领域很常见,新人要么为了生计,要么不懂版权,大多被动接受,根本不知道会错过后续收益。
1998年,他以6000元把《等待》卖给黄绮珊。这首歌后来爆红,网上播放、商业授权、线下演出都有持续收益,却没有一分回到他手里。他坦言,这种模式对创作者并不公平,长期下来会打击原创积极性,拖垮整个行业。

买断式交易现在很普遍,创作者收益被层层截留。核心原因有两个:创作者话语权弱,新人没能力谈判,只能被动接受买断;版权监管有漏洞,收益分配不透明,创作者维权难、成本高。
文字、设计领域同样艰难。一位独立插画师曾以500元,把一幅插画买断给电商平台,后来这幅插画被广泛使用,产生上百万元价值,他却分文未得。“一开始觉得500元不错,后来才知道亏大了。”
很多创作者不知道自己的作品被用多少次、赚多少钱。就算发现侵权,也因成本太高只能放弃。汪峰也曾遇到这种事,2011年免费让旭日阳刚在春晚唱《春天里》,还送了吉他,可对方后续商业演出反复唱这首歌赚钱,从没给过他版权费。
创作者不是不想维权,是维权太难、太费钱。有人说可以选收益分成,但对普通创作者来说不现实。平台和中间商掌握渠道资源,就算承诺分成,也会在收益统计上做手脚,创作者拿不到真实数据。
广州番禺法院曾调解一起直播音乐版权案,某音乐公司发现,一家平台上大量主播未经授权,演唱其200多首歌曲,侵权链接约10万条,平台靠打赏获利丰厚。音乐公司投诉无果后起诉,索赔7000万元,案子拖了四年才和解,平台补偿费用并购买三年全曲库授权。

从这起案子能看出,侵权行为隐蔽、范围广,维权要投入大量时间金钱,侵权成本却低。普通创作者根本承担不起,只能忍气吞声。
创作者要增强版权意识,拒绝不合理买断条款。新人别急于变现卖掉版权,尽量选分成模式,买断也要明确后续收益分配。同时做好版权登记,留存创作证据,遇侵权主动找帮助。
汪峰的话,是对行业的反思,也是对创作者的期待。创作行业的核心是创作者,只有让他们持续获得收益,才能激发创作热情,行业才能发展。越来越多创作者开始主动维权,平台也在尝试更公平的分配模式。相信“只有一开始买卖”的现状会改变,每个创作者的劳动成果,都能得到尊重和回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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